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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 体育总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推进 “十四五”农民体育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农业农村部 体育总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推进 “十四五”农民体育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体育局、乡村振兴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乡村振兴局:
发展农民体育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的重要任务。为落实《“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部署以及“十四五”时期群众体育发展的有关规划要求,统筹推进“十四五”时期农民体育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总关于三农工作和体育工作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建设体育强国、健康中国的奋斗目标,着眼农民全面发展、农村全面进步K1体育官网,健全完善农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农民体育发展方式,促进农体文体智体融合,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推动农民体育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农民体育工作的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乡村振兴和体育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农民体育健身事业提供坚强保证。
坚持农体。把优先满足农民群众需求、促进农民全面发展作为农民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体育资源配置,加强公共健身设施建设,围绕农民生产生活开展体育健身赛事活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坚持改革创新。从农民体育工作实际出发,遵循体育发展内在规律,不断创新组织机制、工作平台、活动载体和普及手段,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快转变农民体育发展方式,突出广泛性、多元性,促进城乡体育协调发展。
坚持重心下沉。将农民体育工作重点放在乡镇,基础落在村屯,大力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向乡村延伸,赛事从专业体育场馆办进乡村、走进园区,把指导服务送到农家,让广大农民群众参加深接地气的体育健身活动,促进农民体育健身常态化、生活化。
坚持融合发展。围绕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开发乡村多元价值,推进农民体育健身与乡村产业、乡村文化、乡村治理、教育培训、休闲旅游等深度融合,促进农民全面发展、乡村全面振兴。
到2025年,农民群众的体育意识、健康意识显著提高,农村青年普遍掌握1—2项运动技能;农村健身场地设施基本健全,人均场地面积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农民体育健身赛事模式不断创新,农耕农趣农味特色健身活动更加丰富;有情怀、敢担当、懂体育、爱健身、会组织的高素质农民体育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农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乡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培训力度持续加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支持的农民体育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农民体协等农民群众身边的体育社会组织不断健全;体育助力乡村产业发展更具活力,农体文体智体深度融合、多元融合格局基本形成。
积极构建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体育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充分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全民健身日”“全国运动会”等重大节庆平台,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围绕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结合农时农事农需,经常性举办具有农耕农趣农味的体育赛事活动,大力开展健康跑(走)、骑行、球类等健身活动。有条件的行政村和农村社区每年举办1次以上健身赛事活动。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文化体育活动。
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将农村公共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各地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和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根据各地人口结构、地域特点、运动习惯、实际需求等,因地制宜加快完善农村公共健身设施网络,提高场地设施利用率,注重向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加强乡村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文化中心、文体广场等体育服务功能,加快补齐5000个以上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器材,完善行政村健身设施并逐步向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延伸。
加强传统体育项目保护利用和传承,扶持推广武术、龙舟、舞龙舞狮、健身气功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重点挖掘整理列入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体育项目,总结提炼传统体育项目的文化特征,形成各具特色的精神内核和文化标识。加强乡村体育文化创作及平台建设,打造“一地一品、一村一项”农民文体特色品牌。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涉农特色运动项目,支持纳入各级综合性运动会比赛或展示。
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关于文化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将科学健身技能、体育指导管理、乡村体育治理等方面内容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和高素质农民培育,构建乡村人才培育大格局。加大培养培育力度,从村干部、合作社负责人、企业从业人员中选拔一批农民体育健身骨干,从热心乡村体育的城镇人员中发展一批农民体育积极分子,培养一批有情怀、有担当、高水平的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打造一支懂体育、爱健身、会组织的农民体育工作队伍。
打造乡村特色体育健身融媒体产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互联网、新媒体等传媒方式,构建乡村体育健身全媒体传播格局,推动体育健身知识、赛事活动信息全方位覆盖,科学健身指导多领域拓展。用农民听得懂、看得到、学得会的方法普及健身知识和健身文化,讲好农民体育故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农民的科学健身和绿色健康意识,激发农民群众体育健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文明乡风建设。
探索推广“体育健身+”新模式,推进体育健身与乡村特色产业、农耕文化传承、农民教育培训深度融合。深化农体融合,挖掘开发农事农艺农技体育健身项目,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体育健身产业,打造一批乡村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化文体融合,积极研究编创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开发乡村体育文创产品,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深化智体融合,推进农民体育健身进田间学校、进教材、进课堂,农民教育培训融入体育健身元素,搭建智育体育融合发展平台。
“十四五”期间,遴选150个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全国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基地,总结活动基地辐射带动农民体育健身发展的典型经验并予以宣介推广,推动构建特色鲜明、类型多样、结构合理的农民体育健身基地布局。实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和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基地资源要素互通共用,打造农民教育培训与农民体育健身融合发展样板。
围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着力打造农民喜闻乐见、农业特色突出、农村广泛普及的体育健身赛事品牌,提升农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参与率、知名度、影响力。重点办好全国性的美丽乡村健康跑、农民体育健身大赛、果蔬采收邀请赛及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等农民体育健身品牌赛事活动。支持各地组织开展农民趣味运动赛事,推动打造50项 “最美乡村体育赛事”落地见效。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体育健身下乡”活动,坚持面向农村、服务农民,通过组织健身活动、开展体育健身知识培训、赠送体育健身器材等,推动体育健身服务走进农户、融入乡村。充分发挥体育、医疗领域专家的权威效应,以及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健身达人的引领效应,指导农民科学健身锻炼、掌握体育健身技能。鼓励奥运冠军、世界冠军等体育明星进乡村,提供志愿服务。建立健全乡村体育帮扶工作机制,将赛事活动办到农民身边,将体育器材、健身书籍送到农家,培育一批乡村体育志愿服务品牌。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体育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强对本意见实施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把农民体育工作作为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明确任务目标,强化工作举措,做好督促落实。强化对农民体育协会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农民体育协会在农民体育健身活动组织、骨干人才培养、科学健身指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十四)强化统筹协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体育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要明确农民体育在三农工作、体育工作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功能定位,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合作的协同推进机制。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农民体育协会合署合力互融互促作用,推动完善从中央到地方省市县乡五级农民体育工作体系。强化地方主体责任,支持引导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多元力量参与农民体育健身事业,推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支持的乡村体育发展长效机制。
(十五)加大投入力度。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体育部门要积极协调地方政府进一步扩大农民体育工作经费在全民健身投入中的份额和比重,在实施乡村建设、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等工程项目中,统筹考虑农村健身场地和设施建设。体育部门要研究提出体育助力乡村振兴的政策意见,加票公益金支持农民体育健身事业的力度,结合体育总局、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意见》落实工作,做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器材维护、更新。加强对农村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和农民体育赛事活动的支持。乡村振兴部门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公益捐赠、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十六)深化工作研究。着眼于体现农民体育特色、契合农村农民特质,统筹考虑农村区域特点和人口结构,在农耕农趣农味体育赛事活动设计、农民健身设施和服务供给精准化、农民体育工作推进机制创新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为因地制宜、创新推进农民体育工作提供理论支撑。